浅析商业计划书中的“专利假象”
很多科技创新类企业融资时为了突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往往会在其商业计划书中强调出公司拥有的专利。但是很多商业计划书中对于公司专利的描述其实暗藏玄机,会刻意营造出一种技术实力很强的假象。本篇就将结合笔者的相关经验,浅谈一下这其中常见的几种。
假象一:以次充好,只强调专利总量
按照我国专利法,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对于这三类专利类型,其保护范围与申请难易度截然不同,如果一个企业堆砌了大量简单专利,片面强调专利总量就可以营造出一种技术实力很强的假象。要想识破这一假象,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先了解专利的类型,让企业把它们归归类,先看看公司有几个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是专利中最主要的一种,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审核标准最严,审核流畅最长,审核全周期往往在两年以上,但也是保护范围最广,最能体现企业技术实力的专利。因此要从专利角度核实公司的技术实力,就必须先看公司的发明专利,如果连发明专利都没有,那么这家公司的技术实力无疑是不足的。
外观设计专利,顾名思义,按专利法描述“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比如iphone手机的颜色和形状就是典型的外观设计专利,这类专利在设计等领域有着重要意义,但却和企业技术实力毫无关系,若是在这里滥竽充数,那么只要分个类就能轻易识破。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性质介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之间,与发明专利的不同之处有: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授权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而实用性较强。
举个简单的例子,8合1刀具的技术实现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从而保护这样一个集成的技术;而实用新型专利就必须具体到是哪8种工具,只保护那一种实体。如果说发明专利代表了公司的技术实力,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了公司将技术转换为产品的能力,但也仅此而已,如果没有核心技术,产品很容易为他人所复制。此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实质审查,其中很可能存在大量滥竽充数的现象。若想深入研究进去,那么结合公司的产品做一个对这些专利的尽调(尽职调查)就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笔者就曾收到过一份列示了一百多项专利的商业计划书,看起来非常唬人,但是仔细一排查,公司只有一项发明专利,剩下的六成是实用新型,四成是外观设计。而再排查一下公司产品,发现产品目录不过寥寥十余条——远小于其洋洋洒洒的专利数量。那么其技术实力的实际情况也就显而易见了。
破解方案:按专利类型分类汇总,先看发明专利数量。
假象二:未授权专利鱼目混珠
正如前文所述,发明专利的审核流程较长,而即使被直接审核无权周期也在两年左右。而有些企业在列示公司已有专利时还会列示出在审核的专利。那么问题就来了,这样的列示是急于展示公司的新研发技术,还是说是想用假申请专利来迷惑投资人呢?除了寄托于行业专家对专利的分析,提前留心问一下融资者所提及专利的状态和列示的原因往往可以直接排除掉一半以上的“欺诈者”。
破解方案:多留心,利用soopat等专利搜索引擎进行专利状态查询。
假象三:专利内容“挂羊头卖狗肉”
某些通过非常规途径发布的商业计划书中会出现所列示专利不实或专利内容与计划书不符的情况。这样一个假象是非常恶劣的“欺诈”,虽然其容易分辨,但却并不罕见,尤其可以在很多向政府平台融资的“初创项目”中发现。比如笔者曾经协助北京市科委审查过一相“稀土蓄电池”的初创项目。审查发现其计划书中所列举的专利内容实质为普通液钒电池,与商业计划书中的“稀土电池”没有一点关系,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
这样假象往往意味着严重的欺诈,一旦轻信则很容易造成损失。因此要想识破这类假象,就不能懒惰,只要融资者喜欢和你大谈技术,那么就要多做功课,不只看看专利的题目,更要核查核查专利的内容。
破解方案:尽职调查不可省。
综合来看,这些商业计划书中的“专利假象”利用的是投资者和融资者在专利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想避免被这些假象所迷惑,就只能依靠投资者自身的勤奋与细心,万不可轻易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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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徐余颛,中科院凝聚态物理博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