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作为 把控互联网内容质量

内容提要:互联网内容从自发走向自控,是需要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积极作为的。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管遵循,监管部门不仅要依法监管,更要创新思维,发挥联席会议与地方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争取上级授权,实地调查勘验,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从诸多环节抓规范,促进内容发布者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为互联网内容增加一把把安全锁,为弘扬正能量添砖加瓦。

关键词:互联网内容  质量 规范  监管 责任

——高级工程师  徐加凤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部分,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要求。对于县级宣传部门或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来说,面对互联网内容的浩瀚量、主体的庞杂性和监管队伍的不健全现实,抓内容质量的本质,组织摸底排查、登记造册,规范互联网信息平台、信息发布主体,规范编审制度,规范督查抽查,规范奖罚激励,不仅能够有效遏制不良内容的上网,而且在能在清朗空间的基础上,促进互联网内容质量的提升,营造良性的互联网内容建设机制。

内容的问题在于管理放任

  互联网的开放性、兼容性导致互联网内容的监管缺位

互联网内容,是指依托互联网呈现的可以被感知的各种影响接收者情绪、认识的符号和符号集。从形式上看,可以是从肉眼识别的文字、图形、视频,也可以是耳朵感知的音乐、说唱等声音,也可以是驱动特殊终端设备的信号,借助设备的转译驱动,影响生产、生活的指令或指令集。

健康的互联网内容给人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予符合科学规律的知识,帮助树立和谐相处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不干扰人的心智与机器的正常运行。非健康的互联网内容通常表现为低俗、暴力、反人类、反政府、错误的信息和干扰感官与设备正常工作的指令,如编造的新闻、引导错误价值观的游戏、黄色视频、骗财平台、病毒、次声波指令集等。

互联网从诞生之日起,不问内容,只要遵循互相连接的规范,就可以进行信息相互传递。不问信息产生主体,不问语言种类及其表达形式,不问信息内容的科学性、革命性,不问内容质量,就可以承载世界各地的文化、思想与影像资料,这就是其高度开放性、兼容性;人类各种传统媒介承载的文明成果与历史上的糟粕,以极快的电子化、数字化路径,被搬上了互联网,且新增加人机对话的指令,和每时每刻在转载、复制、翻新、制造各类信息内容,这种内容的极端丰富性,造成信息的杂乱堆积,带来了互联网内容管理与建设问题。

互联网内容建设的自发性与管理的放任结合,是产生互联网内容质量低下的本质因素。

  互联网内容的渗透性、选择性带来社会治理安全隐患

互联网信息内容是跨国界、跨民族、跨阶级的,一方面利益集团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有组织地定向投递、传递互联网特定内容,成为政治、文化、经济、宗教等活动工具,渗透内容,输出文化,左右价值观;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内容的选择性,借助搜索引擎工具、游戏、专业平台(赌博、交友、婚介、毒味等)、专题等选择、汇聚特定内容信息,定向直接控制特定时期特定区域互联网优先呈现的内容,能在短时期内从精神上组织特殊集体行为,如鼓动游行、激发社会愤怒、抢购挤兑等改变大众心理,引导群体冲动。这就给特定的地区带来安全上的隐患。

互联网内容的不当组织、传播、汇聚,已经造成多国政府更迭、社会动荡。国内不当信息内容的发酵,也曾导致一些官员落马,大型项目建设受阻,甚至引发群体性游行、挤兑、抢购等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案例。

互联网内容建设到了不管不行的界线!有效利用互联网给人类带来的便利,必须建立监管机制,提升互联网内容质量。

内容的建设在于法规完善

互联网内容从诞生之日起就良莠不齐。为解决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从互联网技术上规范主机地址、目录、数据库、语言、集合标准、信息提供者身份、提供时间、呈现方式、接收者身份等环节,实现了信息内容的产生、存放、传递、呈现、接收地等标准化管理、记录。可追踪、防篡改技术机制是保证内容真实性、同一性的保障。这也为追究不良内容制造者或发布者的责任奠定了技术基础。被加工的互联网内容是二次信息,无论是修改的、转载的、复制的、汇聚的、选择性集合的,发布后又撤销的,均有备份机制和日志记录,同样提供了可追溯的技术标准、机制。

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证。随着互联网发展,相应技术的开发与标准化的建立,各国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技术的规范与有序使用互联网。我国政府早在2000年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后进行多次修订,后相继出台了《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还在《刑法》中增加互联网违法入刑的条款。不断完善的政策法规赋予了地方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监管权,开启了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管理的依法监管的新时代,为净化互联网内容,提升互联网内容质量提供了可靠遵循。

互联网内容的建设在于强化主体责任,明确“文责自负”。一方面平台负责安全机制建设,与内容发布者签订内容发布、阅读或使用协议,采用实名制,确保内容发布者身份可追踪,并且建立关键词审核机制,对宣传部门或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发布的关键词屏蔽或临时管制的,进行机制上对接、配合。另一方面内容发布者如是个人得慎重考虑,思虑再三,计算责任与影响,再发布;如是新闻单位则需建立采、编、审机制,总编作为第一责任人,采、编均持证上岗;如是单位机构,则只能发布本单位的有关内容,同样需要建立涉密审查、适当性审查等把关环节。

互联网内容的建设还在于培育新闻主体,制造“头雁效应”。互联网开创了自媒体时代,人人是记者,人人是编辑,人人有媒体,赋予了人人网络上的平等话语权,但也制造了互联网内容的混乱局面。尽管目前法律给合法媒体申办互联网内容采编和发布机会,但媒体的采编与经营双任务在实践中难以做到互不影响,利益驱动内容的选择,易形成脱离事实、违背新时代新闻观的内容。因此,各地基层宣传部门需要对党报党网、政府新闻网进行增加投入,充分发挥主流舆论阵地的作用与影响力,让党网、政府网脱钩经营,专注新闻内容的采编,确保能够100%精力投入中心工作的舆论营造,用强势与权威打压互联网中的杂声,也通过党网、政府网的头雁引导互联网内容的选择,提升互联网内容的质量。

顺应互联网内容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追责打假,通过增加经费支持主流新闻网发展,发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体的积极作用,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添砖加瓦,引导提升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政治性、及时性、权威性与覆盖面。

内容的管理在于严抓规范

从近几年的监管实践来看,严格按照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是确保、提升互联网内容质量的根本保证。按照国家与地方监管能力、职权差别,更多的由国家互联网管理机构组织监管,如软件内容实行知识产权、安全评估与价值观多重审查制度,控制源代码内隐形低俗内容与恶意功能,特别是进口的游戏等软件;开展蜜罐诱捕工作,及时捕捉、分析、控制恶意病毒、攻击等互联网恶意功能性内容;抓住通信管理局的接口备案与工信部的TCP备案、公安部网安备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等审查环节,发挥联席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日常追踪监管和委托基层监管的机制,建立黑名单数据库与接口封堵机制;采取关键词管理与定向内容管制相结合,发挥舆情自动分析研判系统的作用,实施即时内容干预。作为地方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特别是县级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不在放任管理,而要配合上级,积极主动作为,在辖区内消除内容主体的侥幸心理,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抽查制度,推进互联网采编流程规范化;实行“举报必查”制度,对出现内容违背真实性,或不符合政治要求的,一律给予处罚。下面就强化互联网新闻内容的监管,介绍县级宣传部门的关键“规范”动作。

yes规范互联网内容主体的合法性,促责任意识的提高。依靠法律规定,任何从事互联网内容发布的均需取得接入批准和TCP备案。县级互联网信息管理机构是可以掌握境内全部主体信息的,定期组织抽查复核,以确定主体资格合法的保持性,一旦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吊销,法人代表或网站负责人变更,可及时跟踪重点督查。每年定期组织网站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舆论力量学习,不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可建议工信部取消备案、通信管理局取消接入,即断网处罚。对于在其他合法平台上的注册用户,如微信、微博、群、论坛、直播平台等上的用户,可对不同类别的人群进行抽样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平台管理机构联系,提出处罚建议。开展“网友节”系列活动,定期组织网友开展线下交流,促进露头露脸,打消潜水怕光的阴暗心理,发挥网友相互监督、相互提供正能量的自管作业。互联网新闻内容发布主体是宣传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要从从业单位合法性、从业人员的持证完整率和备案及时性上进行规范,合资企业不能从事我国的互联网新闻服务,没有取得新闻出版资格的单位不得从事互联网新闻服务,没有记者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互联网新闻采编工作,县级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可在上级授权下,代表省级管理部门进行查验,确保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反映,建议及时进行处罚;同时,定期组织学习,以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政治站位的坚定性,把握新闻业务理解的准确性,和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节奏、尺度,以努力保持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与新闻应急的合拍。

yes规范互联网新闻采编的流程化,明责任区分的界限。传统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为什么质量把控较好?关键是拥有健全的、科学的采编流程,各个环节把关严密,质量次的内容是无法进入刊播环节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新闻采编必须建立编审责任制度,建立采、编、校、审的流程制度。互联网新闻服务单位内部有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采编责任制度与流程制度,有没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县级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可联合宣传部门制订考核细则,定期组织制度台账检查,测试流程运行情况,向采编人员了解岗位规范与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交办整改,年终公布考核排名,与地方财政给予的经费补助挂钩,以保证互联网新闻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采编制度,明确区分责任界限,切实提高采编各岗位的责任心,夯实互联网新闻内容的质量控制基石。

yes规范互联网内容违规的惩罚性,增责任弱化的成本。按照法律规定,所有互联网信息平台,均须标明各种备案号、证书和主体联系方式、内容投诉联系方式。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一方面要组织抽查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处理内容投诉的台账,以评估内容的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处理机制,提出工作建议,另一方面要运用舆情分析工具,搜集敏感内容,接收互联网内容投诉,并对投诉实行“有案必查,有错必罚”的制度,加强对互联网内容违规的惩罚力度,让那些责任不落实的信息服务单位、发布者增加成本。实践证明,奖罚结合更加有效,即在打击内容违规的基础上,同时组织好内容评选,并给予奖励或补助,以引导强化内容质量提升的责任意识。我省宣传系统多次组织互联网新闻平台、作品比赛,用奖补资金指挥棒引导互联网新闻内容讲求质量,起到了极好的效果。我县拟每年评定“十佳微信公众号”“十佳综治平安群”,在社会上掀起了良好反响。

对信息发布者主体进行规范,对采编责任与流程制度进行规范,对信息内容规范评估,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书,实施必要的奖惩激励政策,必要时向上级管理部门建议加大处罚力度,从互联网内容的诸多环节综合施策,必将营造一个晴朗的网络空间,不断提升互联网内容质量,焕发互联网媒体的积极功效。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表于《淮安社会科学》2018.3、《淮安论坛》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