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的账务处理

因发展需要聘请专家进行咨询、评审的,相应咨询、评审费用支出,一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具体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如何入账?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评审费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邮电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期末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专家评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20%。

  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800元

  2、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20%)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有关收入分次计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